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对辖区内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及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考核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3.负责苏州市交通建设行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工程造价咨询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重大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受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仲裁交通工程质量争端,调节交通工程造价纠纷;
6.承办苏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