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指、市一级指、各市(区)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防御第9号台风“梅花”,确保全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立即实施防台应急预案,将御防第9号台风“梅花”各项要求贯彻到施工一线。
2. 对施工临时驻地的房屋、仓库等加强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加固工作,确保临建设施安全。
3. 加强对拌和楼、龙门吊、桥梁现浇支架等大型设备的检查加固工作,对现浇桥梁支架上的空置模板进行压重处理,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船舶一律进避风港。
4. 加强对施工临时驻地及施工现场的排水设置,并确保排水设备正常发挥作用。
5.根据防台应急预案的要求,充分准备抢险队伍与物资装备。
6. 加强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7. 要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理。
8. 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