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吴中区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1]3号文),将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心城区和吴中经济开发区建成区东至吴东路、南至东吴南路和吴中大道、西至友新路、北至大运河范围以外的市政道路质量监督由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局质监科积极展开了与吴中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政工程项目的对接。
经过与吴中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多次的沟通探讨后,局质监科于11月22日下午前往开发区建设局正式对接了13个市政工程项目,并对这13个市政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进行了现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的讲解。在会上局质监科就申办质量监督所需材料、交通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交(竣)工验收具体开展步骤、质监工作方式、实体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和工程安全几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说明,并对各个工程参建方就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市政工程和交通工程由于所属的体系不通,因此在质量监督管理上存在着许多的不同。通过开展这次对接会议使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全面了解了交通体系下质量监督工作的各项检测步骤和质量要求,对区局质监科今后更好地开展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